为加强和规范经济管理学院“本研贯通培养计划”选拔工作,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面向2025级本科生“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包括学习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
T(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85% + N (面试成绩)*15% 。
1、 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X)满分100分,根据学生第一学年所在书院的评奖评优成绩排序折算得出。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为[1 -(名次-1)/总人数] * 100,其中名次为学生所在书院评奖评优的“成绩排名”,总人数为学生所在书院的总人数(其中厚德书院按照各个分域进行排名,总人数为学生所在分域的总人数)。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N)满分100分。学院按学科成立“本研贯通培养计划”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位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攻读“本研贯通培养计划”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其中学生自述3分钟,回答问题7分钟,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N)由考核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计算得出。
二、经济管理学院根据以上方法,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本研贯通培养计划”综合成绩排序,并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学生的录取顺序。
三、本办法适用于2025级本科生攻读经济管理学院“本研贯通培养计划”的选拔。
四、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并由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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