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经济管理学院“本研贯通培养计划”选拔工作,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面向2024级本科生“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包括学习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
T(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85% + N (面试成绩)*15% 。
1、 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X)满分100分,根据同一书院学生的课程成绩排序折算得出。学生的课程成绩由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所修读核心课程的第一次考试成绩,按照[∑(学分×考试成绩)/∑学分]的方法计算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其中核心课程包括思政课程类、通识课程类和基础课程类。按照上述方法计算书院学生的课程成绩,并按照由高到低排序获得学生的课程成绩名次。
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为[1 -(名次-1)/总人数] * 100,其中总人数是该学生所在书院的学生总数,名次是该学生在书院所有学生中课程成绩的排名顺序。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N)满分100分。学院按学科成立“本研贯通培养计划”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位研究生导师组成。学习成绩(X)书院排名前25% 的同学有资格申请“本研贯通培养计划”,考核小组对申请攻读“本研贯通培养计划”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其中学生自述3分钟,回答问题7分钟,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N)由考核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计算得出。
二、经济管理学院根据以上方法,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本研贯通培养计划”综合成绩排序,并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学生的录取顺序。
三、本办法适用于2024级本科生攻读经济管理学院“本研贯通培养计划”的选拔。
四、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并由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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