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成绩排序方法
推免成绩包括思想素养、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三部分。其中,思想素养考核占5%,学习成绩占85%,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占10%。即:
T(推免成绩)=S(思想素养成绩)+X(学习成绩)*85%+ N(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成绩)*10%
(一)思想素养成绩
思想素养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学生社会工作、奉献服务的参与度及贡献度等方面的综合测评。
思想素养成绩(S)满分为5分,由学生前三学年所获精神文明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数量以及学院组织的思想品德评价成绩计算获得,具体算法如下:
S=(n1*2)/6 +思想品德评价成绩,其中n1为前三学年所获精神文明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数量之和,思想品德评价成绩满分为3分,其中班级民主评议2.7分,辅导员评价0.3分,具体内容见表1。
表1 经济管理学院思想品德评价内容
内容
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说明
思想品德评价
评价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提交《思想品德自评表》
参照奖学金民主评议规则进行班级/团支部投票排序
辅导员评价
(二)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要求学生原则上修完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必修课程,一考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不能超过2门,成绩排名按照公共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的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学习成绩(X)满分100分,计算办法如下:
X = (X1 + X2 + X3) / 3
其中: X1、X2、X3分别为第一至第三学年各学年的标化学习成绩,每学年标化学习成绩 =(1 -(名次-1)/总人数)* 100,X1中名次为学生所在书院的学习成绩排名,总人数为学生所在书院的总人数(其中厚德书院按照各个分域进行排名); X2、X3中名次为学生所在专业的学习成绩排名,总人数为学生所在专业的总人数。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成绩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成绩(N)满分100分,具体由综合素质、研究基础、研究潜力和研究规划四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见表2。
表2 经济管理学院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内容
分值
(百分制)
综合
素质
由前三学年所获社会实践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及文体活动奖学金数量计算获得,具体算法为:综合素质成绩=(n2*30)/9,其中n2为前三学年所获以上三项单项奖学金数量之和。
30
研究
基础
自主学习及开展科学研究情况,并附前三学年完整的成绩单。
25
潜力
提供不多于三项代表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某一单项有多个业绩成果时,原则上只计一项:
课程结课大作业、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获得表彰和奖励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竞赛成果说明及证明材料;
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
若有多名参与者,需阐述申请者在其中的工作及贡献。
规划
《研究规划自述表》
20
总 分
100
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7人),对学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与评价,并按百分制打分,折算后的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其他事项
1.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当年的最新精神,每年另行公布。
2.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3.经济管理学院将根据以上方法,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序。
三、本办法由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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