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各项要求,并通过学院组织的考核。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学校、经济管理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及准备工作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详见附件1。请考生按时参加面试考核,同时请在12月2日前加入QQ群(硕博连读考生QQ群号:747478150 ,申请考核制考生QQ群号:745034289 ,入群名字:姓名+报考专业)
(三)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将于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进行,学校统一组织线下笔试,加试地点为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大楼(简称研教楼)。未通过学校外语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能参加学院的面试考核。外语加试名单详见附件2(未进入附件1学院复试名单的考生不必参加外语加试)。
三、复试安排及准备要求
(一) 复试安排
硕博连读面试考核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进行(不含公共管理学院及高等教育研究院所属导师报考考生),考核时间为12月11日9:00。申请考核制面试(不含全日制工程博士及全日制科研博士、公共管理学院及高等教育研究院所属导师报考学生)考核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2月12日8:00。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及全日制科研博士面试考核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2月13日8:00。公共管理学院和高等教育研究院所属导师报考学生面试考核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2月13日8:30。具体要求请关注QQ群通知(12月9日10:00群内发布抽签通知,决定考生面试顺序)。
(二)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12月5日中午12:00前发送下列材料扫描件到邮箱1119058782@qq.com。
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PDF格式(见附件3)。邮件主题:思政考核表-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文件命名:思政考核表-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考生姓名-准考证号。
2、个人电子版简历要求:须隐去报考导师所有信息,总页码不超过2页。邮件主题:个人简历-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文件命名:个人简历-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考生姓名-准考证号。
四、复试内容
(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根据考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进行考察,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心理测评
考生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线上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心理测试时间为12月4日9:00-15:00,操作流程参考: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附件4)。
(三)综合考核
考生依据研究生院公布的考核要求,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核。(准考证打印:2024年12月1日-12月16日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网址: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
1、硕博连读考生
硕博连读考核采取学术报告及面试答辩形式进行。由考生结合未来研究领域,任选题目做10分钟的PPT报告,并回答评委问题,每人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三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2、申请考核制考生
申请考核制考核采取学术报告及面试答辩形式进行。由考生结合未来研究领域,任选题目做10分钟的PPT报告,并回答评委问题,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内容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三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五、招生名额及录取
经济管理学院下属学科2025年博士招生名额共计63个,其中分配给经济管理学院所属导师名额53个,分配给公共管理学院所属导师名额7个,分配给高等教育研究院所属导师名额3个。
(一)经济管理学院所属导师报考学生录取办法
1.经济管理学院所属导师招生名额为53个,其中直博生15个,硕博连读计划招生12个,申请考核制计划招生26个(含全日制工程博士2人、非全日制工程博士1人、全日制学术型科研博士2人、全日制工程型科研博士1人)。硕博连读招生名额如有剩余可用于申请考核制招生。
2.由一级学科博士点分别组织实施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考核录取工作。
3.经济管理学院将根据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硕博连读考生的拟录取名单。
4.在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录取中,先进行专项计划(包括重点项目专项、高层次引进人才专项)招生指标的录取工作,按照考核成绩排序、导师的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当专项计划中同一导师有多名学生报考时,则由报考该导师的考核总成绩最高的考生使用该导师的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并进入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录取完成以后,再根据学院剩余名额按照考核成绩排序、导师的招生名额限制确定其余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其中,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术型科研博士、工程型科研博士分别单独排序录取。
5.考核成绩与拟录取名单由经济管理学院在考核后公示(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期为7天。
6.录取结束后,按报考类别、考核成绩顺序、导师招生名额依次设候补录取名单,如有拟录取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候补顺序与导师招生名额依次递补录取。
(二)公共管理学院及高等教育研究院所属导师报考学生录取办法
1.公共管理学院所属导师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为7个,其中硕博连读计划招生1个,申请考核制计划招生6个,硕博连读招生名额如有剩余可用于申请考核制招生。高等教育研究院所属导师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为3个,计划招生3个。
2.公共管理学院及高等教育研究院所属导师报考考生将根据考核成绩排序、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限制分别确定硕博连读考生及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拟录取名单。
3.公共管理学院录取结束后,按报考类别、考核成绩顺序、导师招生名额依次设候补录取名单,如有拟录取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候补顺序与导师招生名额依次递补录取。高等教育研究院本次复试考核不做递补录取。
4.考核成绩与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经济管理学院公示(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期为7天。
六、其他说明
1.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2、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3.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707427
电子邮箱:laoyi@dlut.edu.cn
监督小组联系电话:84707977
上一条:经济管理学院会议公示明细(20241202)
下一条:经济管理学院会议公示明细(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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