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鼓励学院研究生开展富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大工经管发〔2024〕16号)(附件1)要求,学院拟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项目负责人须为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组成员须为研究生,本校或外校研究生均可。
2、每名研究生同年度只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 项科研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每名研究生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累积不可多于 2 项。
3、项目负责人需满足入学年限要求,博士研究生可在第五学期结束前申报,硕士研究生可在第三学期结束前申报。硕博连读研究生仅可在博士研究生阶段申报。
4、每项科研项目须有至少 1 名院内教师全程指导。
5、科研项目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结项。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1、科研项目分为博士生科研项目与硕士生科研项目,均设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一般项目指具有一定理论意义或在应用研究领域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项目;重点项目指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在应用研究领域具有较大使用价值,能够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项目。
2、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 5 万元,执行周期 2-3 年;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 2 万元,执行周期 1-2 年。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 2 万元,执行周期 1-2 年;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 1 万元,执行周期 1 年。
三、申报内容及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选题应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合理,重点和难点清晰;学术观点具有创新性、方案及技术路线具有可行性。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所申报的项目有一定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或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研究条件。
3、申报经费额度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版见附件2)并提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含项目类型),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立项名单(含项目类型)。
五、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结题报告与研究成果,项目成果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论文、科研奖励、百优案例。项目结题具体条件参照《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大工经管发〔2024〕16号)。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于11月22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纸质版材料《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A4双面打印,左侧双订,一式5份)由导师签字后报送学院教务办公室D308;电子版申请书以“博士/硕士-姓名-申报书-项目题目”命名将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laoyi@dlut.edu.cn。
联系人:老老师
电 话:84707427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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