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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通知

【出国(境)资助申报通知】2024年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项目(第一批)

2024-07-26  

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根据《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国(境)外长、短期学习项目资助工作方案(试行)》,现启动学院2024年第批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项目评审实行申报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和派出阶段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参加基于校际、院系间合作(以协议为准)的三个月以上学习项目学生资助联络的赴国(境)外三个月以上的学习项目,包括交换学习、联合培养等,并已获得外方高校录取资格;

3. 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在校及派出期间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 在校及派出期间所有已修课程合格(不含辅修课),综合表现和学习成绩优秀。

5. 优先考虑获导师配套资助的学生。

本项目不受理以下情形的学生申请

1. 曾获得国家或学校公派留学资格,但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学校批准,擅自放弃的;

2. 获得其他渠道全额资助的;

3. 同年获得过学院长期学习项目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

派出时间以录取通知、在学证明、结业证明等体现派出起止时间的接收单位出具的文件为准

1.对于出国(境)学习三个月以上、六个月(含)以内的学生:

亚洲地区:15000 /

亚洲以外地区:18000 /

2.对于出国(境)学习六个月以上的学生:

亚洲地区:30000 /

亚洲以外地区:36000 /


三、申请类别及报名材料

2024110-202491日期间收到外方学校录取通知、已派出或即将派出、拟参加初评的学生

学院将从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业水平、在外学习计划、外语语言水平等方面重点考察,对通过评审者,在其派出时可发放资助金额的70%。学生按计划参加项目并完成返校复学相关手续后,可提出申请参加时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的复审工作,学校将从思想政治表现、在外学习及综合表现、回校学以致用情况等方面重点考察,对通过复审者,可发放资助金额的30%

申请材料:

1.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项目初评报名表(附件1);

2.外语能力成绩证明扫描件;

3.在校历年成绩单扫描件(通过校内自助打印机打印后扫描);

4.专业排名证明扫描件(本科生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算法,研究生如专业无排名可不提交);

5.录取通知书等体现录取结果、派出起止时间等信息的接收单位出具的文件;

6.签证和出入境记录页扫描件(已派出学生提供);

7.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已派出学生提供,通过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电子文件);

8.其他支持材料(如有)。


四、报名及评审流程

1.学生向学院国际合作与认证办公室提交以下文件,两文件均命名为姓名-地区-申请学校(例如:张三-日本-东京大学)。

全部报名材料按顺序合并的一个文件(PDF格式)

学生长期资助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

2. 学院国际合作与认证办汇总学生报名信息,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学院国际合作与认证办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国际合作与认证办提出申诉。资助发放形式和时间视学校财务安排而定。

4.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8日24点,以收到邮件为准。


五、违规处理

如学生出现下列情况,学校将视情况扣减其资助额度、取消资助或追回已发放资助。

1.学生在国(境)外交流期间有违法违纪、违反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未能完成项目任务、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

2.学生擅自变更项目时长提前返校,逾期不归、迟归,转至其他地区或国家,或未按规定的时间执行规定的学习任务(受不可抗力影响,不得不进行合理调整的,不受本条约束);

3.未能按时按规完成申请、派出、回国各阶段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国际合作与认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经管国际合作与认证办联系人:初老师

电话:0411-84708908

邮箱:chuxia@dlut.edu.cn

办公地点:经管C4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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