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执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制度,贯彻《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对《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3年4月修订)》(大工经管发〔2023〕13号)进行修订,经学院2024年11月25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由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解释,适用于学院2024级及以后研究生奖励评选,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下一条: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理日常请假流程(2024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