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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理日常请假流程(2024年)

2024-04-29  

本文用于指导研究生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要离校时,办理请假材料。要求至少提前1-2天办理。

学院研究生因事、因病或到校外开展教学、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在离校前必须办理外出申请手续,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填写《附件-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请假申请表》,由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C110),病假需连同医院诊断书复印件一同提交,之后由研究生辅导员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意见;

2.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https://gs.dlut.edu.cn/info/1085/8942.htm的第五章规定:根据请假天数不同,找学院相关的研究生负责人签字,三天以内的由主管日常管理的副书记签字,地点在学院C301办公室;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的由主管教学培养的副院长签字,地点在学院C321办公室;两周以上的需要由主管教学培养的副院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另外规定中明确说明:研究生病、事假每学期不得累计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凡请事假或病假的研究生,假期满后应到审批部门销假,假满不能返校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擅自离校者,给予以下处分:一学期累计擅自离校2至3天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擅自离校4至5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擅自离校6至7天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擅自离校8至13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学期累计擅自离校2周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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