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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申请参加2016年商业补充险的通知

2016-11-23  

已成功申请参加2016年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已缴纳保险费的研究生,可在此基础上申请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商业补充险(附件一),补充险保险费每人每年60元(按照学制一次性缴纳)。有申请的同学填写“投保确认单”(附件二)并交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统一上交研工处,截止时间:20161130日。

请投保人按照所需交纳的保费数在卡内存足金额,截止20161215日,如因个人账户金额不足的原因导致划款不成功,按放弃投保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20161122

 

有意向参加补充险的同学,请按照上面要求提交“保险确认单”,学部接收时间截止至1128日下午4,硕士研究生由班长收齐后交给各年级助管,16级博士提交给班长,其他年级博士直接提交至管理楼325房间,也可以放在管理楼一楼55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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