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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风筑基”班级激励评审细则(2025)

2025-10-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评审目标

旨在通过评选,发掘在学风建设中表现卓越、堪当表率的先进班集体,以及富有创新性、实效性及推广价值的优秀学风建设项目,从而在全院范围内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推动学风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第二条 评审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综合评价”的原则,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突出基层班级在学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

第二章 “最佳榜样班级”评审条件

第三条 基本资格

参评班级须当学年已获评“优良学风班”或“优良学风进步班”称号。

第四条 评审维度与具体条件

“最佳榜样班级”是班级学风建设的最高综合荣誉,表现以下维度衡量

1.学业成绩优异:班级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前茅,或学年进步幅度显著。班级成员挂科率低,无考试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学习氛围浓厚:常态化开展集体自习、学术研讨、经验分享、朋辈辅导等活动,有记录、有成效。班级成员课堂出勤率高,学习态度端正,与任课教师互动积极。

3.发展成果显著:班级成员在科创竞赛、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班级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综合素质高。

4.精神风貌昂扬:班级凝聚力强,同学关系融洽,互帮互助氛围浓厚。班级整体展现出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精神面貌,在年级中认可度高。

第三章 “最佳学风建设项目”评审条件

第五条 项目范围

参评项目可为班级在当学年内策划并实施的,旨在改善或提升学风的任何形式的特色活动或长期机制,如“一对一”朋辈帮扶小组、专业知识竞赛、读书分享会、学霸讲堂、学风主题班会等。

第六条 评审维度与具体条件

“最佳学风建设项目”侧重于项目的创新性、实效性与可持续性。

1.创新性(30%):项目设计新颖,形式或内容具有独创性,能够有效激发同学参与兴趣。

针对班级学风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创新的解决方案。

2.实效性(40%):项目目标明确,实施过程完整,有清晰的活动记录(如图文、数据等)。项目实施后,在提升班级成绩、改善课堂纪律、浓厚学习氛围等方面取得了可衡量的积极效果或广泛好评。

3.可持续性与推广价值(30%):项目具有可持续运营的潜力,或已形成长效机制。项目经验易于总结和复制,对其他班级的学风建设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

第四章 评审规则与流程

第七条 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学风筑基”评审工作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发展办公室、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第八条 评审程序

1.班级申报: 符合资格的班级或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申报表及支撑材料。

2.资格审查: 评审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公开答辩/评审会: 对通过初审的“最佳榜样班级”候选班级和“最佳学风建设项目”候选项目组织公开答辩或评审会,由评审工作组进行综合评价。

4.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表彰奖励:对最终获评班级及项目,授予荣誉称号,并按标准发放奖金(各300元)。根据“累加”机制,该奖项可与“优良学风班”或“优良学风进步班”奖金兼得。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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