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统一安排以及设奖单位的特殊要求,现面向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展2022年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本次评选采用统排方式,有意向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同学需要集中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各专项奖学金仅有本次一次申报机会)。之后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1年12月修订版)》,依照学硕和专硕两类,对申请专项奖学金同学的综合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对应专项奖学金下发通知的顺序并经本人同意后推荐候选人,如有不符合该奖项申报条件或自动放弃者,奖励名额则按照排序顺延。
一、时间安排
10月30日至10月31日14:00:接收申报材料,过期不再接受报名(有意向参评各专项奖学金的申请人均需按时提交);
10月31日至11月1日:学院评审;
11月1日至11月3日:学院公示。
二、名额分配及奖项要求
专项奖学金名称
名额
金额
面向群体
备注
海信奖学金
3人
5000元
21级硕士
3个名额中2个为学硕名额,1个为专硕名额,5000元/人
建科股份奖学金
2人
要求一级学科为工商管理,且同等条件下项目管理专业学生优先,5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3、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4、其他评选条件参见《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1年12月修订版)》。
四、申报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比量化积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分数录入表(电子版)。
3、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4、发表论文的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期刊的封面(任意一期)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的,要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同时导师签字;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会牌或者缴费证明);被收录及被引用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
5、成绩单及培养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导师签字)。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7、上述材料中如使用了导师的电子签名,必须附上导师同意其使用电子签名的截图。
五、注意事项
1、已获得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评本次专项奖学金。
2、所有研究生在同一学业阶段内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且不能兼得其他专项奖学金。
3、相关奖项及论文成果为学业阶段内所取得的荣誉与成果。
4、申报材料中《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报表》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与两份纸质版,纸质版中第一页单面打印,第二、三面双面打印。表中的申报奖项名称、综合评定以及学习成绩中的专业排名暂不填写,民族需要写全称,入学年月格式为XXXX年X月,培养方式填写定向或非定向。
5、如果评奖过程中发现有人冒用老师签名,取消其参评资格。
6、如果导师出国或者出差,可由导师指定其他老师代签。
7、表格填写要严格按照制表说明,不得有随意更改或窜行、窜页的情况出现,所有不符合要求的表格视为无效表格,取消参评同学参评资格。
请有意向参评专项奖学金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于10月31日14:00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至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电子版以“专项奖学金-学硕/专硕-姓名”命名发送至dlut110jgyjs@126.com,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联系人:吴桐
联系电话:84707465
联系地址: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
联系邮箱:dlut110jgyjs@126.com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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