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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0-20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启动经济管理学院 2020-2021 学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目前“大连理工大 学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在库学生名单为准;

二、评审内容及金额

(一)国家助学金

本学年国家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按特等(4000/人)、一等(3000 /人)、二等(2000 /人)三个等级测算和评审发放。

(二)社会助学金

1、高额助学金(金额 3000 元及以上)须优先资助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服务较多的学生。

2、一人只可申请一项社会助学金。

具体社会助学金如下表:


社会助学金

金额

名额

要求

银科助学金

5000

12

特殊困难

中海油助学金

5000

2

参加设助单位组织的公益实践活动,特殊困难

南宁庞博生物助学金

5000

1

限定广西籍学生,特殊困难

凌水助学金

3000

4

优先资助在公益服务方面表现突出学生

三 、评审要求

1、应助必助,原则上同一学年高额助学金 (金额 3000 元及以上)不可兼得;

2、连续资助、已经预先评审的社会助学金占用本学年学部、 学院资助名额;

3、高额助学金(金额 3000 元及以上)优先资助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服务较多的学生;

4、助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制,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工一 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除网上申请之外,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学生还需填写对应申请表与信息汇总表。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上报要求

1、申请国家助学金暂不需提交申请表;

2、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同学请提交相应申请表(附件3)、(附件4),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附件3)、(附件4)提交至各级对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附件2)提交至jingguan_zx@163.com,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号+姓名,截止时间1023日(周四)2400

3、经评审获得社会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均需在学工一体化平台进行申请,申请时间及类别另行通知。

       4、首笔国家助学金(9 月、10 月、11月)预计于 评审结束后发放。

       详细要求及相应文件见附件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 “学风进步班”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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