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统一安排,经济管理学院现开展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奖励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 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 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通过)以上;
7. 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
8. 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学院推荐名额
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四个方面总计推荐1人。
四、时间安排
10月20日-23日17:00:接收申报材料
10月24日-25日:学院评审阶段(材料评审)
10月26日-31日:学校评审阶段(材料评审)
11月1日-7日:学校公示阶段
五、申报材料
1、《附件1:专项突出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推荐名单汇总表》仅需要提交电子版。
2、《附件2:专项突出硕士生提升助学金等级申报表》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带有导师签字的成绩单和培养计划。
(2)发表论文的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导师签字)、期刊的封面(任意一期)以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的需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导师签字);被收录及被引用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
(3)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会牌或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4)职务及活动加分请附证明材料。
4、上述材料中如使用了导师的电子签名,必须附上导师同意其使用电子签名的截图。
六、注意事项
1、评审内容为上一学年取得的成果,学生申报素材的规定时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非规定时段的申报材料不予计算。
2、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10月23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专项突出提升助学金-姓名”命名发送至wutong@dlut.edu.cn。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联系电话:84707465
联系地址: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
联系邮箱:wutong@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评比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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