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树人计划”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现启动学院2023年“树人计划”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19日至10月23日17:00:接收申报材料,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10月24日至10月30日:学院评审与公示。
二、名额分配及奖项要求
(一)厚学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
1.奖励对象:综合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生;
2.奖励名额:本研共2人;
3.奖励标准:10000元/人;
4.参评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优秀;
(2)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
(3)乐于奉献,关心集体,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4)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突出,科研成果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够解决“卡脖子”科技难题者优先考虑;
注:获得当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的学生,可自动获得该项称号,奖金不兼得,追加一个奖励名额。
(二)笃行奖学金:科技创新标兵
1.奖励对象:勤于钻研,取得突出科技创新成绩的全日制在校生;
3.奖励标准:5000元/人;
(2)从事交叉学科研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3)积极参与各项科技创新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或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注:获得当年“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创新专项突出国家奖学金”荣誉的研究生,可自动获得该项称号,奖金不兼得,追加一个奖励名额。
(三)笃行奖学金:志愿服务标兵
1.奖励对象: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的全日制在校生;
(2)学年志愿服务总时长名列前茅,事迹突出,获得校优秀志愿者称号;
(3)在同学中有较高志愿服务影响力。
(四)笃行奖学金:文体活动标兵
1.奖励对象:积极参加校园文艺体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在校生;
3.奖励标准:5000/人;
(2)曾代表学院参加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3)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竞技精神,为学院文化建设及良好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做出贡献,在学院体育事业中发挥带动作用。
(五)笃行奖学金:自立自强标兵
1.奖励对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生,西部地区和女生优先;
(2)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利用勤工助学机会改善经济情况,心怀感恩,热心投入公益事业,努力回报社会。
注:获得当年“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的学生,可自动获得该项称号,奖金不兼得,追加一个奖励名额。
(六)笃行奖学金:社会实践标兵
1.奖励对象: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类实践活动的全日制在校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
(3)实践活动成果显著,在团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七)笃行奖学金:优秀寝室/工作室标兵
1.奖励对象:卫生纪律情况良好,整体学习氛围浓厚、精神风貌良好、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寝室和工作室;
2.奖励名额:优秀寝室标兵本研共2个,优秀工作室标兵2个;
3.奖励标准:5000/个;
(1)寝室或工作室成员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优秀;
(2)寝室/工作室卫生秩序良好,寝室/工作室全年单次卫生检查分数均在9分以上;
(3)寝室/工作室学习氛围浓厚,成员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精神风貌良好。
三、申报材料:
1、参评同学需提交树人计划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3,需要注明申报类别)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2电子版。
2、请提供申报书中与所申报奖项相关的全部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复印版)。
四、注意事项:
1、该奖学金评审形式暂定为现场答辩,答辩面向申请树人计划奖学金的所有本科生与研究生;
2、上述奖项面向学制内各年级研究生,各奖项不可兼得;
3、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在同一年度不可兼得;
4、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业阶段内(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奖学金(屈伯川奖学金专门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可以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5、如果评奖过程中发现有人冒用老师签名,取消其参评资格(如果导师出国或者出差,可由导师指定其他老师代签)。
本科生联系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C1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lut110jgyjs@126.com。联系电话:84707465,不明事宜可以电话咨询。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启动2021、2022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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