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评奖评优工作安排,现启动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分为申请制和评审制两种,分别简称:申请制推免国奖和评审制推免国奖。
一、申报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详见附件1)
1、基本条件:
2023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含直博生,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
2、申请制推免国奖的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来自高水平大学,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含)的推免生新生(排名百分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下同)。
3、评审制推免国奖的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为高水平大学,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0%(含)或第1名的推免生新生;
本科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含)的推免生新生。
二、名额:
申请制推免国奖7人,评审制推免国奖2人。
三、注意事项:
1、符合申请制推免国奖条件的同学无需答辩,只需填报相应材料进行申报即可获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申报则视为放弃。
2、符合评审制推免国奖条件的同学需要填报相应材料进行申报,并参加答辩,根据答辩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同学。每人答辩时间为5分钟,包括3分钟的自述环节和2分钟的提问环节,主要考察学生对研究领域的理解、未来的科研规划及科研潜力,自述环节可准备PPT,可适当介绍本科期间的成果。
四、申报材料:
所有申请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均要仔细阅读附件3中的填表说明,填写并提交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要提交)。
五、时间安排:
9月21日-9月25日中午12:00:接收申报材料,过期不收。
9月26日-9月27日:评审制推免国奖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月7日-10月11日:学院公示阶段。
10月16日-10月20日:学校公示阶段。
六、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的提交方式:将纸质版附件2送至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方式:将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dlut110jgyjs@126.com,邮件及附件的统一命名格式为:申请制推免国奖/评审制推免国奖-姓名。
3、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中午12:00,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联系方式:0411-84707465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在专项突出研究生中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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