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0号)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1号),现启动2016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名额
博士:航天科技奖学金(CASC)二等 2人 5000元
硕士:航天科技奖学金(CASC)三等 1人 3000元
“纪念向坊隆”村井隆奖学金 2人 50000日元
“纪念水田三喜男”水田宗子奖学金 2人 50000日元
二、参评对象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除设奖协议明确限定年级专业外,原则上面向2013、2014级全日制博士生、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与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一致;
2、符合设奖方协议规定的参评要求(具体要求已发学部(学院),详见各学部(学院)通知);
3、已获得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专项奖学金。
4、所有研究生在同一阶段学习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四、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学部(学院)评比阶段:11月11日—11月16日
参评同学到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栏下载“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各学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部(学院)进行公示。具体事宜由各学部(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自行决定。
2、学校评审阶段:11月17日—11月27日
各学部(学院)将各类评审结果于11月16日下午5点前报至研究生工作处(个人申请表打印版一式两份,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将择期进行集中表彰。
电子版汇总表请以“学部(学院)+专项奖学金”命名发至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工作处。
联 系 人:万劢
联系方式:84708336
学部评比安排:
学部评比细则见附件
时间安排
1、11月11日至11月14日上午11点:接收申报材料;
2、11月15日至11月16日:学部评选并公示;
3、11月16日:将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处
材料提交:
1、参评同学下载附件4-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所有申请人的申请表中“综合评定”处先空着,硕士同学专项申请表类别先空着不用写。不得随意更改或发生窜行、窜页的情况出现,所有不符合要求的表格视为无效表格,取消参评同学评奖资格(务必参照填表说明填写);
2、发表论文的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期刊的封面(任意一期)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的,并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同时导师签字;被SCI、EI收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被引用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3、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会牌或者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4、打印成绩单及培养计划(导师签字)。
5、职务及活动加分请附证明材料;
6、《管理与经济学部优秀研究生评比量化记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
7、《管经学部研究生各类奖项分数录入表》仅提供电子版(附件2,注:其中有3个sheet表,课程成绩请按照表中要求顺序填写)。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11月14日上午11点,过期一概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如果评奖过程中发现有人冒用老师签名,取消其参评资格。
如果导师出国或者出差,可由导师指定其他老师代签。
申报材料统计统一交到管理楼325房间,也可以放在管理楼一楼55号信箱。联系人:尹春香,电话:84707465,电子邮件:yinchx@。
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小组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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