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7]13号)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1号),现启动2017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名额
硕士1人:“纪念向坊隆”村井隆奖学金 50000日元
硕士1人:水田三喜男奖学金 50000日元
二、参评对象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除设奖协议明确限定年级专业外,原则上面向2014、2015级全日制博士生、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与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一致;
2、符合设奖方协议规定的参评要求(具体要求已发学部(学院),详见各学部(学院)通知);
3、已获得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专项奖学金。
4、所有研究生在同一阶段学习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学部工作安排:
一、 时间安排:
1、5月17日至5月21日上午10点:接收申报材料;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5月21日至5月22日:学部评审;
3、5月23日至5月25日:学部公示;
4、5月25日:上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材料提交
1、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奖项处填写相应名称);
2、附件1学部奖励量化积分表(纸质);
3、附件2学部研究生各类奖项分数录入表(电子版);
4、成绩单、培养计划(均需导师签字);
4、发表论文情况附相关证明;
5、获奖情况也请附上相关证明;
6、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姓名+学号+航天科技奖申报命名,打包发送到yinchx@,纸质版提交到学部新大楼C座108,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下午4点前,过期一律不接收申报材料及材料修改,联系人,尹春香,电话84707465。
如果评奖过程中发现有人冒用老师签名,取消其参评资格。
如果导师出国或者出差,可由导师指定其他老师代签。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评审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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