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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部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6-09-30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现开展学部2016年度宝钢奖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930日至107日:接收申报材料;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108日至109日:学部评选(评审方式暂定答辩和通讯评审两种,具体视报名情况而定,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3109日至1011日:学部公示;

41011日:上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推荐名额:1名。注:与2016年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参评资格:毕业年级研究生,即学术型硕士三年级、专业型硕士二年级,博士生三、四年级。

四、申报条件(详细评审细则见附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材料提交

1、首页写明2016年宝钢奖申报材料,注明姓名、学号、专业。申报材料可以从思想、学习、科研、科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几方面进行描述,可以不局限于此。

2、发表论文情况附相关证明。

3、获奖情况也请附上相关证明。

4、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姓名+学号+宝钢奖申报命名,打包发送到yinchx@,纸质版提交到管理楼55号信箱。截止时间为10月8日8点前。

联系人,尹春香,电话84707465,办公地点管理楼325.

 

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小组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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