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0号),现启动2016年研究生各类奖励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按《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0号)的总体要求开展。
各学部(学院)应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0号),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部(学院)的详细评审方案,成立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类奖励的评审工作。评审方案应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应公开、透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应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可组成专家组评审具体奖项,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特殊说明
1、优秀研究生标兵
各学部(学院、部)对在科研学习、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人选。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并结合网上投票评出(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各学部(学院、部)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人选。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3、研究生单项奖
各学部(学院、部)对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者进行评审推荐,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各学部(学院、部)对推选学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成果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作为候选班级,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并结合网上投票评出(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5、奖励名额
各奖项奖励名额均已分配至各学部(学院、部),请参评同学见本学部(学院、部)网上通知或咨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
三、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9月19日—9月22日
参评同学到研究生院“研工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份不超过两页),并附相关成绩或获奖的佐证材料一份(成绩单一页、单面打印,其他佐证材料不超过两页、可反正面),优秀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班级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上、反正面、不超过5页),交至学部(学院、部)研究生辅导员处。
2、学部(学院)评比阶段:9月23日—9月29日
各学部(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部(学院)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审阶段:10月8日—10月13日
各学部(学院)将各类评审结果于9月30日上午报至研究生工作处(个人申请表打印版一式两份,相关佐证及事迹材料一份,学部(学院)奖励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chu@),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学校适当平台予以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将择期进行集中表彰。
各学部(学院)和同学个人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工作处。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方式:84708336。
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8日
管理与经济学部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9月19日至9月21日下午4点:接收申报材料(过期一律不收);
2、9月22日至9月25日:学部评选(评审细则详见附件4);
3、9月26日至9月28日:学部公示;
3、9月29日:上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4、10月8日至10月13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
二、名额分配:
1、综合类
类别
人数
奖项
优秀研究生约10%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博士
13博士
36
3
2
8
14博士
37
15博士
47
4
博士合计
120
12
硕士
14硕士
工商
91
9
管工
60
6
经济
41
14合计
192
19
15硕士
100
10
专硕
21
15合计
218
22
合计
53
2、标兵类
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名额:博士2人、硕士1人;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名额:1人;
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名额:1个;
以上三个推荐人在当选的学生和班级里按照排名择优推荐到研究生院
推荐名额:6人
注:研究生单项奖与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不得兼评。
三、申报材料:
1、各奖项对应的申请表(表格详见附件,表格填写要严格按照制表说明,不得随意更改或发生窜行、窜页的情况出现,所有不符合要求的表格视为无效表格,取消参评同学评奖资格。
2、发表论文的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期刊的封面(任意一期)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的,要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同时导师签字;被SCI、EI收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被引用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3、科研成果只考察研究生学习期间的论文和专著的发表情况,其中发表专著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计前三作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导师及同门为前两作者、本人第三作者,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会牌或者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4、优秀研究生的参评论文的发表时间期限为上一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毕业年级(即硕士三年级和博士四年级)参评同学的业绩计算周期可延长至学部规定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止(已在上一年度优研评比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再重复利用)。
5、打印成绩单及培养计划(导师签字)。
6、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专项奖学金需填写《管理与经济学部优秀研究生评比量化记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
7、《管经学部研究生各类奖项分数录入表》仅提供电子版(附件2,注:其中有3个sheet表)。
8、职务及活动加分请附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2日8:00前交到管理楼325房间,联系人:尹春香,电话:84707465,电子邮件:yinchx@。
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奖助评审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八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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