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是学校迅速崛起的学院。学院位于经济发达、自然风光秀丽、八次获得中国十佳宜居城市的浙江省金华市。学院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财会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十个本科专业,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区域经济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学位点,区域经济学为浙江省重点学科。学院拥有最贴近市场的学科、一流的教学硬件设备与和谐的软环境。为适应学院学科发展、规模扩大和建设中非经贸特色学科的需要,学院在全球范围内招聘优秀的教学科研人才,诚邀有志于到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建功和发展。
一、招聘计划
学院2016年度将公开招聘应用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学科骨干(含学科带头人) 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2016年度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学位
职称/职业资格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
学科带头人
1
*45周岁
博士
正高
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国际贸易、金融学等
达到学校双龙学者特聘教授及以上水平。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
学科骨干
40周岁
金融学(金融风险管理等方向)等
有金融机构实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方向)等
国际投资、国际金融、涉非研究方向优先。
2
区域经济、产业经济或环境经济及相关学科
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涉非研究方向优先。
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电子商务、会计等方向)
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能从事全英文教学者优先。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或会展管理等方向)及相关专业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信息化决策科学、企业战略等方向)
二、报名办法
应聘者登陆后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发给联系人,联系人:钟老师,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电话(传真):0579-82298567,邮箱:fengfeng@zjnu.cn。
三、聘用待遇
学科带头人以上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性的优厚待遇,采用单独协商的办法确定。学术骨干待遇见2016年学校人才政策。
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人才政策
*高层次人才政策
提供具有竞争性的优厚待遇,采用单独协商的办法确定。
*青年人才政策
一、政策A:
(一)引进对象:综合实力强,研究方向与我校重点建设高校相关专业高度契合,明确提出首聘期目标并接受考核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杰出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引进待遇
基本待遇
科研启动费
住房、购房补助
其他待遇及首聘期考核
5-7万
校本部:1.提供丽泽花园面积16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2.提供4万元装修费;
3.完成首聘期目标任务,即赠送100-140平米。
杭州校区:提供40-50万购房补贴。
1.首聘期内享受校青年副教授待遇。
2.境外直接引进的博士,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如达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2016年引进青年人才三年首聘期考核目标细则如下:
(1)文科:
A.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B.成果:
教学科研并重型: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一级及以上3篇);
科研为主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1篇);
(2)理工科:
A.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科研为主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杰出青年项目1项;
教学科研并重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
科研为主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3篇);
(3)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特别优秀的博士,参照文科条件,成果要求可适当放宽;
(4)教学考核合格及以上;
(5)所有成果必须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4.在首聘期内获得突破性成果的:
(1)直接视同完成首聘期目标任务,且考核优秀;
(2)突破性成果按照学校政策给予同等奖励。
5.首聘期考核优秀的青年博士:
(1)可享受三年校青年教授待遇;
(2)可享受聘用合同制岗位解决配偶工作或额外赠送20平米住房面积;
(3)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赠送部分不含土地出让金,超出部分面积按市场价购买。
二、政策B:
(一)引进对象:基本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引进待遇:
3-5万
校本部:提供35-55万购房补贴;
杭州校区:提供21-25万购房补贴。
1.首聘期内直接享受讲师待遇。
2.境外直接引进的博士,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如达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A.项目: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教学科研并重型: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二级各1篇);
科研为主型:在二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2篇);
教学科研并重型: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科研为主型: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专项项目除外);
教学科研并重型: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3篇);
科研为主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权威1篇);
(3)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参照文科条件,要求可适当放宽;
(4)教学考核合格及以上。
(5)所有成果必须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4.在首聘期内完成政策A首聘期目标任务或有突破性成果的,参照政策A待遇提供。
三、附注:
1.突破性成果包括:(1)主持国家级重点及以上项目;(2)以第一作者和第一单位在顶尖期刊发表论文,如《Nature》、《Science》等;(3)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且排名第一;(4)获得国家级政府奖且排名第一;(5)经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成果。
2.政策A首聘期考核优秀要求:(1)主持2项国家级项目(不包括专项项目)且在本学科顶级期刊(ESI分区学科)发表三篇以上论文;(2)或学校认定的重大应用性成果。
3.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基本要求:(1)首聘期考核优秀;(2)配偶须符合我校工作人员入职的最低标准;(3)以聘用合同制形式解决。
4.首聘期目标任务内的成果不计入学校科研奖励。
5.未完成首聘期目标任务的处理:
(1)按政策A入职的博士,首聘期内未完成目标但高于政策B的首聘期考核目标,可参照政策B兑现待遇;
(2)入职的青年博士首聘期内完成的目标计划低于政策B首聘期考核要求的,学校将不再续聘。
6.赠送住房面积与购房补助根据青年博士个人成果和学科需要程度以及学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由人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7.期刊定级标准以《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为准。
8.本方案由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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