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经济管理学院2023级、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3日--10月14日下午17:00:接收申报材料
10月15日--10月19日:学院评审
10月20日--10月22日:学院公示
二、名额分配
三、申报材料
1、《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量化积分表》
2、《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一等助学金申报表》或《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二等助学金申报表》。注意:教务员签字、综合评分情况、研究生辅导员意见、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意见、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意见无需填写;表格需要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时不得随意更改,不能出现窜行、窜页的情况。
3、成绩单
4、大连理工大学团委公众号上的志愿时长截图(仅2024级需要提交)
5、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期刊的封面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录用的需要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同时导师签字;国际会议论文认定仅限于《附件5:国际会议论文认定清单》,且必须有参会证明(会牌或者缴费证明)。
6、如果已发表国际期刊论文,则需要额外提交《附件4:已发表国际期刊论文详情统计》。
7、职务及活动加分请附证明材料。
8、上述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如使用了导师的电子签名,必须附上导师同意其使用电子签名的截图。
四、注意事项
1、只有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升档的同学才需要提交上述材料,不申请升档的同学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2、2023级硕士研究生参照《附件6: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3年4月修订)》进行评审;2024级硕士研究生参照《附件7: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11月修订)》进行评审。
3、科研项积分参照《经济管理学院学术贡献评价办法(2021)》和《经济管理学院期刊分级办法(2020)》计算。
4、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业绩周期为2024年9月1日至学院规定接收材料的截止之日,已在上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2024级硕士研究生的业绩周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五、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请严格使用本通知中的附件,非本通知中的附件一律无效。
2、纸质版材料的叠放顺序为附件1、附件2或附件3、成绩单、科研成果相关材料、职务及活动等其他证明材料、使用导师电子签的同意截图;提交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
3、电子版材料需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dlut110jgyjs@126.com,邮件及附件的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一等/二等助学金申报;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材料内容及顺序完全一致。
4、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下午17:00,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5、2023级硕士研究生需同时做好答辩准备,包括3分钟的自述和2分钟的提问,重点考核科研和论文进展,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联系方式:0411-84707465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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