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根据《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能力类荣誉评选》的相关要求,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11月修订)》,现面向经管研究生开展2024-2025学年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7、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8、评奖年度内学位论文过程考核合格。
二、名额设置
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包括组织服务奖、创新创业奖、体育竞技奖、文化艺术奖、社会实践奖,上述五项获评总人数不多于参评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30%,某一项奖的获奖名额根据申报该奖的人数情况确定。
三、时间安排
9月8日—9月10日上午9:00: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收)
9月10日:学院评审及预公示(参照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
四、面向群体
在评奖年度内为经济管理学院2024级硕士和2024级博士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
五、相关说明
1、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评选实行代表性成果累计积分制度、成果清单申报制度,申请人按积分排序、择优获奖。
2、同一项素质能力类荣誉评选出现累计积分相同的情况,按照依次比较最高积分代表性成果分值的方式确定排序。
3、非毕业年级研究生的业绩计算周期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4、申请组织服务奖的学生可提出2项代表性成果,总分不低于10分方可申报组织服务奖。
5、申请创新创业奖的学生可提出5项代表性成果,总分不低于10分方可申报创新创业奖。
6、申请体育竞技奖的学生可提出10项代表性成果,总分不低于3分方可申报体育竞技奖。
7、申请文化艺术奖的学生可提出10项代表性成果,总分不低于3分方可申报文化艺术奖。
8、申请社会实践奖的学生可提出5项代表性成果,总分不低于3分方可申报社会实践奖。
9、具体细则详见《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六、提交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团委公众号上的志愿时长截图
2、成绩单及培养计划
3、附件2: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申请表(组织服务奖/创新创业奖/体育竞技奖/文化艺术奖/社会实践奖)
4、获奖证书、活动证明、任职证明等佐证材料
5、如申报内容中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需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期刊的封面(任意一期)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的,要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同时导师签字;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会牌或者缴费证明);被收录及被引用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
6、请申报人于9月10日上午9: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学院C110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dlut110jgyjs@126.com,邮件及压缩包的命名格式为:组织服务奖/创新创业奖/体育竞技奖/文化艺术奖/社会实践奖+姓名。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如同时申报多个奖项,请分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切勿混合,以免遗漏。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联系方式:0411-84707465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上一条:2024-2025学年经管研究生活动加分条目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活动加分条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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