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启动经济管理学院2022、2023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16日至10月21日上午11:40:接收申报材料;
2、10月21日至10月25日:学院评审;
3、10月28日至11月1日:学院公示;
4、11月2日至11月12日:学校审核公示。
二、名额分配:
三、材料提交:
1、所有2023级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否申请升档):提交附件1、附件2、带有导师签字的成绩单和培养计划,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2、申请升档的同学:除提交附件1、附件2、带有导师签字的成绩单和培养计划之外,还需要根据申请升档情况,提交附件3或附件4,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3、《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比量化积分表》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注:请根据附件2中学习成绩sheet中的课程顺序,依次填写附件1中学习成绩部分的课程名称。
4、《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分数录入表》仅需提交电子版。注:其中包含6个sheet表,仅需填写前5个sheet,最后1个sheet为自动生成。
5、成绩单和培养计划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6、《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一等助学金申报表》或《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二等助学金申报表》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表中教务员签字部分、综合评分情况、辅导员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意见以及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意见无需填写。特别注意:纸质版需要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时不得随意更改,不能出现窜行、窜页的情况。
7、其他佐证材料:
(1)如果已发表国际期刊论文,则需要提交《附件6:已发表国际期刊论文详情统计》。
(2)发表论文的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导师签字)、期刊的封面(任意一期)以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的需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导师签字);被收录及被引用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
(3)国际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会牌或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4)职务及活动加分请附证明材料。
8、上述材料中如使用了导师的电子签名,必须附上导师同意其使用电子签名的截图。
四、注意事项:
1、评选办法见《附件5: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3年4月修订版)》。
2、科研项积分参照《经济管理学院学术贡献评价办法(2021)》和《经济管理学院期刊分级办法(2020)》计算,AJG分级参照附件7:《ABSjournalranking2021》。
3、国际会议论文认定仅限于《附件8:国际会议论文认定清单》。
4、2022级参评硕士生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学院规定的接收材料截止之日,已在2023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5、2023级参评硕士生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6、要求参评硕士生的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合格)以上。
7、如果评奖过程中发现有人冒用老师签名,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邮件及附件的提交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请严格使用本通知中的附件,非本通知中的附件一律无效。
2、材料提交方式:请各位同学用夹子将自己的纸质版材料夹好并交到各班班长处,电子版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发送到本班班长指定的邮箱内,由各班班长收集本班同学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之后各班班长将本班同学的纸质版材料整理好并交到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将同学打包好的电子版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发送到邮箱wutong@dlut.edu.cn,邮件及文件夹的统一命名格式为:助学金动态调整-班级。
3、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上午11:40,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4、2022级硕士研究生需同时做好答辩准备,包括3分钟的自述和2分钟的提问,重点考核科研和论文进展,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联系方式:0411-84707465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上一条:经济管理学院2022、2023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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