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专项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安排,现启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2023-2024学年小米特等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学生、直博生不可参评)
二、推荐名额和奖励标准
1人(20000元/人)
三、评选方式及时间安排
9月26日-27日下午17:00:接收申报材料(过期不再接收)
9月28日:学院评审及公示
9月29日:上报学校
9月30日-10月9日:学校初评(公布进入终评的名单)
10月10日:专家评选(候选人现场答辩,形式为3分钟个人陈述,2分钟评委提问)
四、参评条件
1、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其中研究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2、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3、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堪为全校学生楷模,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部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4、积极进取,爱国爱家,孝敬父母,遵纪守法;
5、其他评选条件参见《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3年4月修订版)》。
五、申报材料
1、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比量化积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附件2:研究生高额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附件3:2023-2024学年小米特等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4、成绩单(电子版)
5、发表论文的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期刊的封面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的,要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同时导师签字;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被收录及被引用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7、上述材料中如使用了导师的电子签名,必须附上导师同意其使用电子签名的截图。(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1、已获得2023-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评本次小米特等奖学金。
2、已在硕士阶段内获得过其他专项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评本次小米特等奖学金。
3、相关奖项及论文成果为硕士阶段内所取得的荣誉与成果。
4、申报材料中《附件2:研究生高额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与两份纸质版,纸质版中第一页单面打印,第二、三面双面打印。
5、如果评奖过程中发现有人冒用老师签名,取消其参评资格。
有意参评本次小米特等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C110办公室,电子版以“小米特等奖学金-姓名”命名发送至dlut110jgyjs@126.com。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在专项突出研究生中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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