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优秀研究生标兵评比工作的相关安排,现启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获评2023-2024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5、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6、同一学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士、博士)的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在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学院可额外破格推荐1人。
二、推荐名额
除破格推荐外,学院原则上最多择优推荐1人参加学校统一评审。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阶段:9月20日-9月23日上午11:40
2、学院评审阶段:9月23日-24日
3、学院公示阶段:9月25日-27日
四、提交材料
1、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比量化积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4、个人简要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3-2024学年,1000字以内(电子版和纸质版);
5、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电子版需要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兆(电子版和纸质版);
6、一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7、一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五、特殊说明
1、学校后续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学校计划于10月中上旬组织线下答辩进行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我陈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以上所有表格要严格按照制表说明填写,不得有随意更改或窜行、窜页的情况出现,所有不符合要求的表格视为无效表格,取消参评同学评奖资格。
3、发表论文的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期刊的封面(任意一期)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的,要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同时导师签字;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会牌或者缴费证明);被收录及被引用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
4、所有申报材料请严格使用本通知中的附件。
5、如果评奖过程中发现有人冒用老师签名,取消其参评资格。
6、如果导师出国或者出差,可由导师指定其他老师代签。
7、学校将向获“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发放屈伯川奖学金(可与国奖兼得)。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有参评意愿的个人下载相应的附件,认真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夹,邮件及附件的命名格式为:优秀研究生标兵-姓名,发送至dlut110jgyjs@126.com,上述所有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3日上午11:40,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缺一不可,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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