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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突出研究生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

2023-10-20  

根据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统一安排,经济管理学院现开展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奖励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 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 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通过)以上;

  7. 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

  8. 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学院推荐名额

  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四个方面总计推荐1人。


四、时间安排

  1020-231700接收申报材料

  1024-25日:学院评审阶段(材料评审)

  1026-31日:学校评审阶段(材料评审)

  111-7日:学校公示阶段


五、申报材料

  1、《附件1:专项突出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推荐名单汇总表》仅需要提交电子版。

  2、《附件2:专项突出硕士生提升助学金等级申报表》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带有导师签字的成绩单和培养计划。

  (2)发表论文的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导师签字)、期刊的封面(任意一期)以及论文全文;邮件通知的需注明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导师签字);被收录及被引用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

  (3)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会牌或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4)职务及活动加分请附证明材料。

  4、上述材料中如使用了导师的电子签名,必须附上导师同意其使用电子签名的截图。


六、注意事项

  1、评审内容为上一学年取得的成果,学生申报素材的规定时段为202291-2023831日,非规定时段的申报材料不予计算。

  2、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1023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专项突出提升助学金-姓名”命名发送至wutong@dlut.edu.cn。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联系电话:84707465

  联系地址: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

  联系邮箱:wutong@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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