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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专项突出研究生中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9-27  

为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现根据学校统一工作安排,选拔在团学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授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专项国奖”)。

一、参评对象

1、在团学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的并具有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2023级新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二、参评条件

本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参评人必须在培养阶段内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或“研究生单项奖励”三类称号中的至少一项

1、团学工作方面

1)主要面向在原研究生院团工委、各级研究生会、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班级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不含各类学生助管、学生助教、学生助理等),在服务研究生群体方面有较大贡献,积极参与各类研究生团学工作和其它研究生学生工作并有突出组织表现的研究生;

2)所组织或者参与的活动在师生之间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我校研究生团学工作和其它研究生学生工作的组织或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者,优先考虑。

2、科技创新方面

1)主要考查非学术论文类、非专利类成果,主要面向在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尤其是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主要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国研究生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网络安全大赛、中国研究生“双碳”创新与创意大赛、中国研究生金融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美丽中国”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工程管理案例大赛、中国研究生企业管理创新大赛)等;

2)对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3、文体活动方面

1)主要面向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主管的各类组织、学会主办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或组织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2)在我校组织参与的各类文体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对我校研究生文体活动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者,优先考虑。

4、社会实践方面

1)本方面奖学金主要面向在各类社会实践和社会志愿服务(不含工作、实习、学习)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2)积极参与我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者,优先考虑。主要包括研究生寒暑期社会实践、各类志愿服务工作、“走近名企”系列实践、“创新创业行”系列实践、义务献血、研究生支教、研究生社会挂职等实践志愿活动;

3)所参与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者,在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中得到重大表彰者,对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者等,优先考虑。

推荐候选人名额

团学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四个方面打通后进行排序,四个方面合计推荐3(仅为院系推荐,最终结果以学校评审公示为准)

四、评比流程

927-92817:00: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收)。

107日:学院评审阶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08-1010日:学院公示阶段。

1012-1020日:学校评审公示阶段(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将组织推荐学生答辩评审,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特殊说明

1本奖学金不可与其他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兼得。

2、不同研究生培养阶段至多可获得一次本奖学金,即硕士阶段至多一次,博士阶段至多一次,整个在校学习阶段不可重复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家奖学金,如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都获得同一方面的本奖学金,但可获得不同方面的本奖学金。

3、硕博连读博士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应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4、在充分考虑各专项获奖同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各专项国奖名额。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专项国奖的名额可以空缺。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附件1: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习成绩、推荐单位意见、评审情况无需填写。

2、《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习情况、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学校意见无需填写。

3、《附件3:各类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仅需要提交电子版。根据申报方面不同,提交不同的汇总表,每人限报一项。

4、各类佐证材料仅需要提交电子版。

七、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纸质版材料的提交方式:送至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方式:打包后发送至dlut110jgyjs@126.com,邮件及附件的统一命名格式为:专项国奖-姓名-申报方面例:专项国奖-张三-科技创新

3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9281700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联系方式:0411-84707465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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