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启动,详见:http://gs.dlut.edu.cn/info/1199/13185.htm,学院评审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优秀毕业生:10名
市优秀毕业生:6名
校优秀毕业生:21名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12月5日-12月6日17:00,过期材料一律不收。
学院答辩:暂定于12月7日,采用线上答辩与线下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每人答辩时间为3分钟(后续做具体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材料提交仅提交校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即可,评选时根据最终排名情况,顺次在校优秀毕业生中确定省优秀毕业生与市优秀毕业生的推荐人选。
2、校优秀毕业生需满足《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要求,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3、辽宁省、大连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原则上应为校优秀毕业生获得者,辽宁省、大连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原则上不可兼得。
4、评比对象为将于2023年6月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硕博连读学生)、毕业年级博士研究生,且个人信息已被列入2023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据。
5、除校研究生院网站规定的相关材料外,申报者还需填写本通知附件:《2023届优秀毕业生信息填报表》的电子版。
请申报同学于12月6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上交至经济管理学院C1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dlut110jgyjs@126.com,上述所有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6日下午17:00,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缺一不可,过期材料一律不收,也不接受材料修改。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上一条:关于实施《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3年4月修订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比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