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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度“五四”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2018-03-07  

各学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五四精神,继续深化思想引领、加强成长服务,全面落实共青团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激发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塑造“有梦”“有爱”“有为”的大工青年。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五四”评选工作,以此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研究生以研究生院为单位单独组织评选,具体由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研究生):

一、奖项设置(研究生)

“五四”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10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10人)和“大连理工大学标兵团支部”(10支);

二.申报条件(研究生)

1.优秀团员标兵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团支部日常建设、团校培训、推优、理论学习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申报研究生必须政治信仰坚定,积极学习和贯彻党的先进思想理论,在同学间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

(4)在学习科研、团学工作、实践服务、理论学习、思想道德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

(5)在传播青春正能量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6)原则上为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近三年内现任或曾任研究生主要团学干部,并表现优秀;

(3)了解团的业务知识,经常创造性地开展富有成效的研究生共青团活动,在工作范围内,为建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发挥核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4)申报研究生必须政治信仰坚定,积极学习和贯彻党的先进思想理论,在同学间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研究生团学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并表现突出,在学习科研、实践服务、理论学习、思想道德等方面能够发挥模范作用;

(6)原则上为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

3.标兵团支部申报条件

(1)团支部具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并能通过积极有效的途径,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并能代表团员利益,及时倾听团员意见,反映团员呼声;

(2)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各种工作手册记录完整,团支部建设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及时缴纳团费;

(3)团支部能定期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时事要事探讨,团支部成员信仰坚定、政治素养高;

(4)团支部建有规范的推优工作制度,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团员的评议、考察、写实工作,有效地提高团支部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

(5)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先进性作用,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校团支部建设工作评比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6)原则上为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三.奖励办法

对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标兵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宣传和表彰。

四.评选办法

1.(1)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标兵团支部逐项填报申报表,(2)各院系推荐并公示,(3)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初评,(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答辩终评,(5)网上公示;

2.各院系各项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支(可不推荐)。

五.评委组成及投票权重

1.初评:(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老师(X),0.6;(2)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Y),0.4;(3)以通讯评审方式进行;

                                               

备注:总分为C,大写字母X、Y为各部分总票数,小写字母x、y为各部分得票数。根据总分,各奖项前15名进入终审。

2.答辩终评:(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老师、校团委老师(X),0.35;(2)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Y),0.35;(3)校团委研工部常务副部长、各院系团委研工部部长、校研会主席(Z),0.2(3)初评成绩(W),0.1;

 

备注:总分为C,大写字母X、Y、Z 为各部分总票数,小写字母x、y、z为各部分得票数,大写字母W为初审得分。根据总分,高者当选。

六.评审流程和时间

1.以院系为单位将候选人/团支部事迹电子版材料按要求上交,上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中午12点,上交邮箱pangruipangpan@mail.;逾期不交的院系视为自动弃权;

2.初评结果于2018年3月16日前公布;

3.终评答辩时间暂定2018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展示PPT时间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4.申报“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需要同时上交标准照电子版一张;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标兵团支部”,需要同时上交团支部合影电子版一张;

5.各奖项详细事迹材料(除申报书外)字数均不超过2000字;不用提交其他详细支撑材料;

6.终评结果公布后,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本办法由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请各院系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严禁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评比资格,并通报院系;

4.评比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发邮箱至庞老师:pangruipangpan@163.com。

 

附件:

1.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

2.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

3.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标兵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0一八年三月七日

 

 

学部评审安排:

1.  申请人/团支部将个人/团支部申请表及事迹电子版材料按以上通知要求提交到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部新大楼C108,联系电话84707465,电子版发送至yinchx@,上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8日中午11:30,过期一概不收;

2.  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将于3月8日至3月9日对候选人材料进行材料评审;

3.  3月9日至3月12日,学部网站公示;

4.  3月13日学部将候选人材料提交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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