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现开展学部2017年度宝钢奖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9月29日至10月8日:接收申报材料;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10月9日至10月10日:学部评选(按照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审);
3、10月10日至10月12日:学部公示;
4、10月13日:上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推荐名额:1名。注:与2017年国家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参评资格:毕业年级研究生,即学术型硕士三年级、专业型硕士二年级,博士生三、四年级。
四、申报条件(详细评审细则见附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材料提交
1、专项奖学金申请表(注明宝钢奖);
2、附件1学部奖励量化积分表(纸质);
3、附件2学部研究生各类奖项分数录入表(电子版);
4、成绩单、培养计划(均需导师签字);
4、发表论文情况附相关证明;
5、获奖情况也请附上相关证明;
6、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姓名+学号+宝钢奖申报命名,打包发送到yinchx@,纸质版提交到科技园320,十一长假期间可以放至管理楼55号信箱。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4点前。
联系人,尹春香,电话84707465,办公地点科技园320.
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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