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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届毕业生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5-22  

接校医院通知,2017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健康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

校本部毕业生体检时间为5月22日至27日9:00-10:30;5月31日9:00—10:30体检地点为校医院一楼。

 

二、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1、体检项目:胸透、内科、血压;

2、收费标准:16元/人。

 

三、体检费的缴纳安排:

5月8日至11日、5月15至18日(9:30-11:00及13:30-15:30)、5月12、19日(9:30—11:00)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带着体检毕业生的名单去校医院财务室交费,同时凭交款凭证及参加体检的毕业生名单到校医院保健科(一楼115房间)领取毕业生体检表,由校医院保健科安排具体的体检时间(各班班长将参加体检的毕业名单交给保健科)。

 

四、以下类别的毕业生不参加本次体检:

1、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已确认要延修到2018年毕业的学生;毕业派遣时确定仍继续在校内攻读双学位的学生。(研究生:已确认需延期的同学)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前,已按单位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合格体检单学校视为有效,毕业生可不做重复体检,毕业生应留存合格体检单的复印件,以备报退时存档。

 

五、对下列情况,学校不做硬性体检规定:

1、本科生中对考取或保送研究生的毕业生,视考取学校的具体要求,毕业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检。

2、研究生中对委托培养及定向、在职攻读学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视本人所在单位要求由毕业生本人决定是否进行体检;

3、对考取或保送博士研究生或到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的毕业生,视考取学校的具体要求,由毕业生本人决定是否进行体检;

 

六、体检结束后,由研究生毕业生本人暂时留存体检表,留待报退派遣时存入档案。

 

七、不明事宜可咨询校医院,咨询电话:84707283

 

 

校医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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