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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通知

2017-09-04 博教务 

为加强研究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所有在籍研究生在开学两周内都须本人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按学校规定在学部(学院、部)办理注册手续。所有研究生不得请他人代为注册。

2、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提供有关证明,证明须经导师签字,书面向所在学部(学院、部)及研究生院履行请假暂缓注册手续。请假暂缓注册时间不超过两周的,可在所在学部(学院、部)审批办理;请假暂缓注册时间超过两周的,须经研究生院审批。请假期满后超过两周仍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3、无故不能按时注册且迟到三天以内者,须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经导师和学部(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注册。无故迟到超过三天、两周以内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开学两周以上无故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为便于管理,学部各年级博士生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16级博士生和15级博士生请于97日和8日到科技园312室进行注册。

14级和13级学生请于911日和12日到科技园312进行注册

其他年级学生可于97日、98日、911日、912日及915日到科技园312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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